1、招标文件第40页内容更改为:
“二、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1、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另册提供)。
2、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一)不可竞争项目应当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 1、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 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 3、规费; 4、税金。 (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不可竞争项目 |
|
|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 |
105877.15 |
|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 |
0 |
|
规费 |
103703.64 |
|
税金 |
144150.90 |
|
合 计 |
353731.69 |
2 |
可竞争项目 |
|
|
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零星工作项目 |
4053977.51 |
|
合 计 |
4053977.51 |
3 |
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
42050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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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K=5% |
|
”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外,应再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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