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华东路(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路面改造工程(人行道)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1、问:从中心下载的新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文件正文和漳华东路(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路面改造工程(人行道)施工招标文件6.1定稿(1)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中心下载的新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答疑2、问:关于漳华东路(九龙大道至龙文北路)路面改造工程(人行道)施工工程没有提供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无法准确计算该工程中的单价措施费及其投标报价。根据:闽建〔2017〕6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而贵公司发的XML格式文件是招标清单文件,且定额名称未显示,请问贵公司为何未上传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软件版预算?请招标人将“预算审核电子版及其招标控制价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请上传预算审核电子版excel及其软件版预算。 答:我司已将相关控制价的文件重新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 补充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需到场核验。 补充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条3.1.8中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或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补充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 (盖章)”修改为 (盖章或签字),此页相应签字盖章后另外扫描上传。 补充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增加“投标人拟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品牌(厂家)表”,格式如下:四、投标人拟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品牌(厂家)表 序号 | 招标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厂家 | 选用品牌/厂家 | 材料设备品种 | 材料品牌/厂家 | 1 | 灯具 | 1、华荣;2、大晶;3、尧威;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浙江世明光学科技有限公司;6、鸿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电缆 | 1、福州通尔达电缆有限公司、超阳牌;2、无锡市曙光电缆有限公司、百合牌;3、江苏红旗电缆有限公司、红旗牌;4、深圳深缆;5、惠州信牌; | | 3 | 人行道透水砖 | 1、漳州市华瑞建材有限公司、恒瑞牌;2、龙海市恒益建材厂;3、漳州市明威建材有限公司;4、漳州市固强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补充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3. 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增加:3.1.13、投标人未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或省外入闽施工企业未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及3.1.14、投标人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 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未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删除新点招标文件正文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删除6.1.1条款、6.1.2条款、6.1.4条款,6.1.3条款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低于规定费率。 注: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工程答疑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发改委网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招标人:漳州鑫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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