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8线(K5334+888~K5340+970)沥青混凝土罩面工程
补充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签约合同价或200万元
2.原逾期交工违约金: 800 元/天,现调整为逾期交工违约金:20000元/天.
3.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或拒不到位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支付8000元/天·人的违约金;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擅离岗位的可对承包人课以3000元/天·人的违约金。
4.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主体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并通车),主体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车的,按逾期未交工处理。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一类、二类乙级等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的提问: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应累计完成加铺沥青路面工程5公里且5万平方米以上(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项目)。新建沥青路面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答:近5年(2015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8日)应累计完成加铺沥青路面工程5公里且5万平方米以上(含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项目),可含新建、改建、扩建沥青路面工程或大中修工程,以上业绩应已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业绩认定标准为: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信用交通福建”公布的业绩为准。
7.删除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为准。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漳浦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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