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池开发区生活区主干道延伸段市政道路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在截止递交投标答疑时间2007年9月24日上午11:00止,未收到投标人任何疑问。
2、招标文件第38页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中的预算员可以用市政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代替。招标文件第41页中其他材料中的预算员,如果是本漳州市,应用造价员代替。
3、其中道路砼采用现场搅拌碎石砼,桥涵工程砼采用非泵送商品砼。
4、根据闽建筑[2007]4号文中的取费基数计取,龙池生活区主干道延伸段道路二期工程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环境保护费(元) |
1 |
N81-N82路面工程 |
6146.63 |
6146.63 |
7375.96 |
0 |
2 |
桥涵工程 |
4445.30 |
4445.30 |
5334.36 |
0 |
3 |
排洪沟工程 |
4161.37 |
4161.37 |
4993.65 |
0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