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绿色社区建设项目抽取告知书


【信息时间: 2022/9/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编号:FJZY招标-039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龙文区绿色社区建设项目已由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2240)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单位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省级补助及区财政统筹拨付,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808033.61元,含暂列金86000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龙文区绿色社区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等;

2)发包内容:龙文区绿色社区建设项目;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808033.61元,含暂列金86000元;招标控制价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预算审核价下浮10%做为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10%+暂列金,招标控制价=1635830.25元(含暂列金86000元)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0%(含8%,不含1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发包人其他要求:①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③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合同约定由招标人支付。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且为龙文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储备库(园林)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920日至2022922日;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代理部,联系电话:0596-2668059)报名 ;

4.3抽取时间:2022923日上午1030分;

4.4抽取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4.5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施工合同签订后28日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1、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每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于每月25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后15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

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且承包人完成全部资料完整归档并经承包人确认后,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

4、剩余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

5、工程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算。保修金在本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两年后退还(不计利息)。

注:本项目增值税发票税率按9%开具。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应根据相关税务规定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承包人的发票违规,导致发包人被补税、罚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户转账、电汇)或履约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

7.3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缴交时间: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履约担保的退还: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承包人。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注:采用的保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需确保保函有效期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有效。因工期延误导致保函有效期的延长,应提前15天办理延长手续,否则从保函过期起计算,扣罚违约金1000/天,直至提交有效期延长后的保函。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q.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05929      传真:/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zy888@126.com

  话:0596-2668059      真:/

联系人:章女士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920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响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