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启动工程-侨芗片恢复建设及侨芗剧场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启动工程--侨芗片恢复建设及侨芗剧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信息时间: 2021/6/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启动工程--侨芗片恢复建设及侨芗剧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启动工程--侨芗片恢复建设及侨芗剧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业主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炮仔街北侧、北京路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侨芗剧场影剧院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侨芗片房屋恢复重建(含地下空间使用权),建筑面积约为11508平方米,其中:侨芗片恢复建设9108平方米,侨芗剧场2400平方米。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主要包括电梯设计、制造、检测、采购、交货、安装、校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投入使用、维护保养、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货物运抵施工现场(如有非标准设备供货期应包含在30日历天内),进场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历天内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使用许可证并交付使用。

2.5 质量要求:

(1)电梯货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电梯安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万元(含税价)。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乘客电梯资质(如投标电梯制造商属于2019年6月1号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则以制造商提供的相关型式试验证书为依据);

3.3 投标安装维保单位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允许具有上述相应资格条件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和安装方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的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电梯产品,申请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具备投标资格的制造商出具有效的委托代理授权书,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申请人以同一品牌参加投标的,则以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时间较早的为准,若授权委托书出现时间重复的或未标注时间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品牌的投标

3.6 投标人拟采用的设备制造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且投标人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电梯技术规格及要求”配置;

3.7 本次招标的电梯品牌要求为原品牌电梯商标。招标人推荐的参考品牌为德国蒂森克虏伯(②美国奥的斯(③日本三菱( ④瑞士讯达。投标人可以提供除上述参考品牌以外的其它品牌且技术性能与参数可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安装方售后服务机构须配备10人及以上的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修人员,该证书聘用单位名称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安装方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同时须提供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六个月)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9 安装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任命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检查员不得少于1人。该证书聘用单位名称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安装方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同时须提供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六个月)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0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若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

3.11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

3.12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

3.13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精神,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1600000020210706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70708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的方式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portal/ct-cn/tzg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56号漳州古城记忆馆

电话:0596-2060800

联系人:小王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huachunzbdl@163.com

电话:0596-2631717,传真:/

联系人:小翁、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元光北路火车站广场东侧区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6-2934951/2934113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010601800048003001]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启动工程--侨芗片恢复建设及侨芗剧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ZZZ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