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项目 已由 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复及招标核准以(漳蓝管经[2014]13号)(漳蓝管经[2014]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蓝田经济开发区蓝田园区与龙文园区
2.2 本项目发包总价:该项目年发包价为474.1208万元(三年总价为1422.3624万元)( 不含垃圾处理费)。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为122258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为138045平方米),〈其中龙江北路(面积17501平方米)、九龙大道(面积21000平方米)、龙文北路(72450平方米,含绿化面积9035平方米)三条道路将于2015年初纳入区环卫处统一管理>。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范围内共有498间沿街单位、店铺,其中蓝田园区375间,龙文园区123间;范围内共有企业325个,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共有临时垃圾收集点19处,待定10处(含垃圾桶、池及部分重要路段),年清运量12960吨。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蓝田经济开发区蓝田园区与龙文园区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发生突发事件如台风、道路污染等应及时清理,以及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各种检查工作)、重大节假日的重点清扫保洁【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包括道路(含人行道)人工清扫保洁、清洗;园区道内绿化带的保洁;果皮箱、垃圾桶的清掏、清洗。】。沿街单位和店铺、企事业单位进行垃圾收集,开发区空杂地乱倒垃圾土头的清理以及将蓝田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垃圾清运至蒲姜岭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内容;
2.5 承包期限:3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漳州市范围内独立法人企业或者福建省内企业在漳州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具有环卫经营服务相应资格并具有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甲级资信等级。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清扫保洁、收集清运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11 月18 日至2014年 11 月 2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九龙城3-101室)办理相关招标资料,资料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 年 12 月7日北京时间 17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可选择以下任一账号提交):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
或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4169 6663 2326 |
账 号 |
161020100100183786 |
全 称 |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全 称 |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接标时间: 2014 年12月 8日 14 时 30 分;截止时间: 2014 年12 月8日 15 时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③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596-210602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南昌中路九龙城3-101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6-296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