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停车楼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停车楼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1]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停车楼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507.0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799.1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679.39平方米,地下6层,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7.3米,地上主要为接待室、中控室、廊道、出入口升降机井、信访室、卫生间;地下主要为出入口升降机井、排风机房、风井、电井、水泵房、控制室、消防水池、送风机房、车库。本项目地下机械停车位266个。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停车楼设备采购及安装,包含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本体、高速提升及出入口旋转系统、横移台车系统、智能搬运器、出入口系统、操作系统、车位系统、视频及远程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2.5 交货地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地下公共停车楼)项目工地。
2.6 交货期:工期为180个日历天,自甲方发出入场通知书之日起至停车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并移交给甲方之日止(包含钢结构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安装、调试、配合验收等内容)。
2.7 质量要求:
(1) 设备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
(2)安装质量要求:达到《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2009)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合格及以上要求。
2.8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仟捌佰贰拾万零肆仟玖佰贰拾肆元整(¥:18204924元)。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①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起重机械)》,许可证载明的类别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对应的级别为 A级,且对应的备注内容均应满足招标货物相应范围和技术要求(6 层及以上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和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证载明的类型至少包括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或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证载明的类别为机械式停车设备,且对应的备注内容均应满足招标货物相应范围和技术要求(6 层及以上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②具有6层(及以上)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试试验合格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停车设备产品,申请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具备投标资格的制造商出具有效的委托代理授权书(未明确本招标项目的,其授权经销证件无效)。
3.4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资格后审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5日08:0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北京时间,下同),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7 :00时前(北京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形式:(1)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本项目推行使用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8日0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7.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75188,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14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21133 传真:0596-2021133
联系人:小何、小郑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37633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