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3]26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第五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第五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整体方案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二次装修(含玻璃幕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室外供排水、供电(双回路)、给排水(含污水)、高压配电、污水处理、消防系统(含消防水池)及其他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园林绿化、道路、景观照明工程设计等)]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第五医院;
2.3. 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3792M2,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3000M2(其中地下室面积4069 M2;地上建筑面积28931M2;);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建设总高度49.9米,日门诊量可达900人次,床位数为300床。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9993.36万元,本次招标建安投资约人民币13514.76万元(其中二次装修建安投资人民币3471.22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整体方案设计(总体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二次装修(含玻璃幕墙)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室外供排水、供电(双回路)、给排水(含污水)、高压配电、污水处理、消防系统(含消防水池)及其他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园林绿化、道路、景观照明工程设计等)]的设计及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7. 招标内容: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勘察所有内容及本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综合管线、电气、节能、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安防、环保、交通组织、基坑支护、二次装修(含玻璃幕墙)、钢结构、中心供氧、中心吸引、防护设计、净化设计和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应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
3. 勘察周期要求:签订合同书后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及审查合格报告,具体时间中标人自行调整;
设计周期要求:(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符合审批要求的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优化方案设计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30个日历天内(其中累计不少于10日历天与医院进行交流确定平面功能布置)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概算等)并送评审部门审批,中标人还应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工作,直至满足审批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复后55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其中桩基工程、地下室基坑支护等工程施工图须在20个日历天内完成),中标人还应负责施工图在审查机构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
(4)二次装修及其他设计(含主体工程除外的所有项目)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方案,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二次装修及其他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具体时间中标人自行调整,应与建筑设计配合紧密,不影响本项目进度);
以上设计周期包含了所有阶段设计需论证、评审、审查的时间。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的约定承担施工
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指导、现场配合等服务,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4.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1.2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以上4.1.1条款要求的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一 级注册建筑师执
业证书。
4.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业绩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五年
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招标文件出售之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筑总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含有门诊、住院用房(设有手术室、ICU)的综合性医院建筑设计项目(注: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其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4.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
招标文件。
4.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月21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1月22日9时00分;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月2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
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9. 费用
9.1.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第五医院 ;
地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 ,邮编: 363000 ;
电话: 13779919889
传真: ;
联系人: 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香格里拉16幢0201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036,2967068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 小林、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漳州市交易中心保证金联系人洪女士:0596-293729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第五医院
2013年12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3 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