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GCXZZ-15-044的漳州市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已由漳发改审[2015]1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及市民公园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国道324、国道319、省道207、省道208交汇处(原东立交桥位置);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工程,拟建设城市主干道2000米,其中胜利路600米(道路宽度60米),迎宾路400米(道路宽度60米),九龙大道1000米(道路宽度60米),道路改造面积12万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涵道、道路防护、绿化、市政管道、交通、照明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56亿元,其中道路建安投资约2.1亿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承担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设计(如有)、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等各阶段测量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5.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东立交桥道路改造工程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市政管网(含雨、污、给水、电力、电信、有线、燃气等)、绿化、道路防护、环卫、城市监控设施、公交停靠站等专业工程的设计任务。
2.6设计周期:
①初步设计(含概算):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施工图的预算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注: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分期分标段作业并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在设计期间,设计人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上述设计单位所报送审查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应达到审查机构及相关审批部门规定的送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应为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含城市快速路)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30 日至2015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10 月30日北京时间16:00 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 11 月 2 日0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须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本项目设计费的投标报价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计价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中标后合同价款的计费额基数按估算中的建安投资2.1亿元计取;施工图审查合格且施工图预算审定后,以本项目经招标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的工程具体实施的道路部分建安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作为本项目设计费收费的计费基数,按原合同设计费计取方式做相应调整。项目招标人确定的固定计价费率为1.8%。
8.2.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碧湖展示馆,邮编: 363000 ;
电话:0596-2111875;
联系人:小杨。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芗城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 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3;
联系人:小朱。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全称: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3500 1662 4330 5001 2599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