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世博城片区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1/6/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世博城片区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世博城片区开发项目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以漳高审立[2020]79号文漳高审立[2020]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世博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及区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片区开发采用ABO+投融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圆山新城东部组团。四至范围为南江滨路以南,圆山大道以北,龙江南路、纵十六路以东,纵十九路以西;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市政道路工程(含桥涵工程)、水系工程、会展及配套设施工程、公建配套工程、景观工程等。

项目场地平整约179万㎡;建设10条市政道路,共计约12KM,具体如下:龙祥南路(南江滨路~圆山大道)、纵十八路(南江滨路~圆山大道)、纵十九路(南江滨路~圆山大道)、琥珀路(龙祥南路~纵十九路)、漳码路(龙祥南路~纵十九路)、纵十六路(南江滨路~横四路)、纵十七路(南江滨路~漳码路)、横四路(龙江南路~南江滨路)、琥珀路(纵十六路~横四路)、漳码路(纵十六路~龙祥南路);建设水系工程5座,具体如下:颜厝连通渠、曾社支流、峙仔连通渠、下陈左港、人字湖;建设会展及配套设施工程用地面积约33.8万㎡,建筑面积约34.5万㎡;建设公建配套工程含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约6.4万㎡,建筑面积约4.8万㎡;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约9.3万㎡,建筑面积约7.9万㎡;一座消防站,用地面积约0.58万㎡,建筑面积约0.49万㎡;建设景观工程含人字湖绿地、支流水渠绿地、道路绿地等共约59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项目投资:项目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景观河道整治、会展产业板块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①土地整理:包含土地的前期整理及三通一平等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含桥涵工程)、公园景观、公共绿地、综合管网。③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学校、消防站。会展产业板块:会展产业设施等。⑤景观河道整治:项目范围内的水系治理。(2)勘察部分:满足各阶段勘察、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详细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详细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详勘、取样、试验、测试、编制工程详细勘察文件、详细勘察文件送审,与招标人(含合资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3)设计部分:包含红线内的建筑(含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水利工程的设计及后期服务、协调配合工作、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非法定的规划编制及相关工作;概算编制。(4)施工部分:包含红线内的建筑(含配套)、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水利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含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及采购、强弱电工程、配套工程、水利工程、市政道路及园林绿化工程等。(5)采购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所需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等。(6)运营范围:包括项目建设范围内会展产业板块(展览中心,会议中心,物流中心,管理中心,会展配套酒店,员工公寓)的运营及物业管理。(7)会展产业板块资产购置:为达到会展产业板块运营标准所需物资的购置。(8)工程管理范围: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工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前期阶段和实施阶段全过程管理,完成项目的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施工图审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的选择及管理,完成项目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等管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政府结(决)算及审计、工程保修管理等全过程项目管理过程。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4项目总投资估算: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57.6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3.81亿元,其他费用73.81亿元。最终金额以相关部门批准为准。

2.5合作期限:暂定10年,片区整理建设期5年;会展工期3年,运营期暂定7年。其中片区整理分期建设具体起始日以合资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会展产业板块工期具体起始日以开工之日起,会展运营具体起始日以另行签订的运营协议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合作期限调整事宜。合作期限调整后,开发计划相应调整。

2.6会展运营要求:由中标人或中标人指定的单位负责承接会展产业板块市场开发及市场营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管专业人才输入、建立及规范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组建营销团队、负责会展产业板块的营销、宣传及推广、按要求完成既定经营管理目标等。全面提升会展产业板块管理、经营和服务水平,努力使经营管理费用合理化和经营利润最大化,并使会展产业板块的管理和服务达到国际优秀、国内一流的行业标准。

2.7融资要求:中标人负责按股权比例注入合资公司资本金,牵头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在合资公司注册后60个自然日内按股权比例注入与项目推进相匹配所需的资金作为片区整理启动资金。

2.8项目合作模式:

2.8.1 招标人与中标人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10000万元(暂定),招标人出资 20%;中标人出资80%。项目资本金比例为 20%,双方按同股同权的原则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双方出资根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同比例缴纳到位,除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根据工程进度由合资公司筹措。

2.8.2 合资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绩效考核。

2.9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质量: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并通过地勘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②采购的设备及设施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施工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项目投资资格及勘察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1)投资资格要求(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 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及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

2)勘察方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要求;

3)设计方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类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市政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水利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理)专业甲级资质。

4)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各施工方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建筑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市政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有市政类【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水利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及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建筑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体人数在项目开工前配齐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7)市政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体人数在项目开工前配齐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8)水利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体人数在项目开工前配齐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9)运营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会展管理或会展行业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经验,具有优秀的领导及丰富的团队管理经验,有高度的市场敏感性及优秀的开拓能力和整合资源的能力。

注:由任职公司出具任职经验证明。投标人控股公司(不限子公司级别)的人员视为投标人人员,但须提供投标人与控股公司(不限子公司级别)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

10)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配备并报建设单位。

3.3运营单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运营方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或完成过一项会展类运营项目业绩及一项酒店运营项目业绩。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投标人控股公司(不限子公司级别)名义承接的运营项目业绩视为投标人业绩,但须提供投标人与控股公司(不限子公司级别)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会展类指为产业及制造业、商业等行业的展览业绩。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9家,具体联合体分工由投标人自行分配(允许多项任务由同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担任,允许同一任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多家单位担任,但最多不超过9家);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后审申请。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央企除外。 央企子公司(不限子公司级别)可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及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ABO+投融资模式进行招标,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日 08 :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6月24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25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漳州世博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蔡坑324国道边高新区产业园7号楼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6-62899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107室

人:小孙

联系电话:0596-2063355

邮箱:mzfjzz@126.com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

联系电话:0596-6620580 、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810601800198001001]漳州世博城片区开发项目.ZZZ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