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4]344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疏港大道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工业园
2.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工业园,东起疏港大道二期与保生路交叉口,道路自东向西沿线经龙池片区横跨现状金山渠,沿壶屿水闸南侧跨过水闸外现状河道,穿过规划壶屿滞洪区,终点与同城大道(西边村)相接。规划道路长度约为4 Km(含壶屿互通),道路红线宽度为4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50Km/h,采用沥青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路基、桥梁、立交互通、管线综合(雨水、污水、中水管道等)、道路照明、交通管理设施、道路绿化工程等。
2.4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79111.52万元,其中建安费64560.79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及各阶段地形图测绘等;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2.5.2招标内容:①工程勘察: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钻探、试验、测试、监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②工程设计:全路段路线、路基、基坑支护设计、水利行业相关设计(如有)、路面、交叉、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交通工程、给水、雨水、污水、排水、道路照明、电力、弱电、强电(含电气、土建)、绿化、综合管线、桥涵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的设计。
2.6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2.6.1勘察周期: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进场勘察之日起30日内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审查通过后3日内提交审查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书;
2.6.2设计周期:发包人通知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报批稿,审查通过后 5日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6.3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甲级;(2)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勘察单位以及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联合体应由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进行任职,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单位派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联合体勘察方公司进行注册,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勘察方派出。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1月08日至2015年01月12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1月29日16时3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注: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月29日16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2015年01月29日16时30分。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费用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96-626552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
联系人:小莫 联系电话:0596-2063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