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棠新村安置房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9/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投资建设的甘棠新村安置房工程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2] 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甘棠新村安置房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至金峰中路,南至规划北仓路,西至良璞变电站,北至甘棠村农地(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974.4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2907.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1849平方米,主要建设甘棠新村安置房及人防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27465.2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8234.34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甘棠新村安置房工程项目,包括工程勘察、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含区内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等,包括的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电气、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电梯、人防、环保、景观绿化等专业工程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和工程勘察(测量、初勘、详勘等)。

2.6.3. 设计周期:

(1)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含测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方案设计优化阶段: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方案设计文件送审稿,方案审批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从方案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批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

(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设文件和概算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5)勘察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6)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后90日历天内提交基坑设计成果文件及小区配套设计成果文件。

注: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交符合审查机构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成果文件,因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导致设计周期延长的,视为违约,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3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联合体应由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按闽建[2014]12号办理备案手续,或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担任本招标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6日至2015910日(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33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929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号:7347210182600008638

开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9308: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综合单价 28 元,固定单价包干,设计费总额暂定为28元×80000㎡=224万元

8.2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80元,固定单价包干。

8.3 基坑支护设计费按6万元包干(含评审费用,且中标人至少要提供两个及以上方案供招标人比较)。

8.4以上费用包含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北路48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0596- 20352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6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