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三湘江甘棠支流惠民花园段河道拓通工程(道路工程)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9/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漳州市区三湘江甘棠支流惠民花园段河道拓通工程(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市区三湘江甘棠支流惠民花园段河道拓通工程(道路工程)项目设计(二次)

2.2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西路北侧,书香名苑建设用地西侧。

2.3工程建设规模:惠民花园东侧规划支路,其中:1、金岭路至广达路规划支路(全幅)全长739.911m,红线宽16m2、建设两座规划跨渠桥梁分别为规划支路K0+230.134小桥和惠民一期、二期连接通道小桥。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23.15万元,其中建安估算约1344.46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工程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桥涵、管网(含雨水、污水、给水、弱电通信、电力、消防、有线、燃气等)、道路照明、景观绿化、环卫、城市监控设施、灯箱广告(含线路)、公用电话亭、公交停靠站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2.6设计周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2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7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派驻场设计代表、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09 18 日至2015 09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1 30分,下午 3 30 分至 5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 5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 10 1112 : 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账号: 350016624330500124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营业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 10 12 10 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7.2.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到场验证登记。(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20.1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费用

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29.526万元整(¥295260元),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合同承包方式,除甩项调减合同价款外,今后不再调整合同价款。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地址: 漳州市胜利西路胜利大厦三楼

联系人:小韩   联系方式:0596-205065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2306-2307

联系人:小郑    联系方式:0596-211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