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万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诚实设招漳字[2015]007的水晶湖畔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备[201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万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水晶湖畔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角美镇石厝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6896m2,总建筑面积128523.18m2,计容建筑面积99616.59 m2;架空层面积1828.1m2,地下室面积26253.78 m2;绿化率为35%, 1#楼26层,2#楼27层,3、4、5、6#楼33层,商业1层,物业用房2层,7幢双拼别墅3层。
2.4. 总投资估算:约88858.1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估算约30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满足设计和国家及地方规范所要求的(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二次设计外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7. 设计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经审图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8. 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成果应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2. 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中至少含有一栋30层以上(不含30层)的高层建筑物)。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日~9月8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2:00时,15:30~18:00时,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或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和电子版的基础资料]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9月27日北京时间12: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元整(柒万元整);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角美支行
账 号:162030100100241676
全 称:漳州万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北京时间8: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由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到场验证登记(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本项目的设计费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即¥3500000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此费用包含与本项目设计范围相关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万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锦宅村188号6楼
邮编:363107
电话:0596-6789625 传真:0596-6789622
联系人: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D209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张先生、蔡女士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万景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柏忠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