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4/9/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闽建融(Z-2014)招字031号的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置房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1]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置房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区北仓路与零号路交叉口西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为12000㎡,总建筑面积约50000㎡,地下空间面积约12000㎡,建筑层数为18层。
2.4.        投资总额:建安投资额约1.75亿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勘查设计直接工作有关测量、基坑支护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 内容: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地下室)、室外工程(含区内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电气、节能、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安防、环保、景观绿化、基坑支护设计等所有专业工程的勘察设计(具体内容可参照招标人提供本项目安置房的设计方案)。
2.7.1勘察设计阶段:
①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稿)。
②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送审稿);经联合审查后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批稿);
③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5日历天内提交桩基施工图(送审稿);
④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⑤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5日历天内提交基坑支护设计成果(正式稿)。
备注:上述勘察设计单位报送审查的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送审稿应达到审查机构及相关部门的送审要求。
2.7.2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8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中标单位若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的资质,中标后经报招标人同意后可分包。)
注: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应由具备设计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承担其相应工作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二个或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 根据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94201498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49258:30时(含20149258: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玖佰元整;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9258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由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8.费用
本项目的设计费按22/平方米计取,设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即¥110万元),此费用包含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审图后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平方数为计算基数进行结算)。
本项目的勘察费按85/米·进尺计取此费用包含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路碧湖展示馆四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11875                 传真:0596-2111928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0596-2965066
联系人:小张、小苏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