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环闽设招【2016】第059608017号的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沧溪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业主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沧溪棚户区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漳州市高新区靖城园区南江滨路南侧、靖发路东南侧、沧溪三路西北侧地块(详见项目区位图)。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亩,其中实际用地面积66亩,总建筑面积约13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3000平方米(含幼儿园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3.7亿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室外景观工程设计配合服务(与室外景观工程设计单位的衔接、配合)、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模型制作等。
2.5.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含人防地下室)、室外总平及管线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绿色建筑、环境和建筑节能等专业工程(不含室外景观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和服务等工作。
2.6.1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2.6.2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派驻场设计代表、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2.7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
3.3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11年8月1日起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单项合同设计完成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个住宅小区,且11层及以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50%以上,且该小区地下室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应包含有人防部分)的类似工程业绩;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项目建议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纸质材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10 月 24 日 17:00时前汇达招标单位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设计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地,并写明投标单位及投标项目名称,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409172385436
6.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向招标人另外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材料,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0 月 25 日 11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备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幼儿园按40元/㎡计取,其余按24元/㎡计取,固定单价包干。本工程设计费合同暂定额为331万元,设计费最终结算价:设计费固定单价×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管委会,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 6289989 ;联系人: 小莫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 0596-2931058 ;
联系人: 小蔡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