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二期5条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信息时间: 2014/12/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二期5条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闽瑞晟漳招【2014030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二期5条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福建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漳蓝管【2012】经字3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二期5条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勘察设计工程的范围:①横一路(纵一路—江滨路段)长约2500米,宽30米;②横二路(小港北路—江滨路段):长约2000米,宽65米(北侧10米绿化带,南侧15米绿化带);③小港北路(横四路—江滨路段)长约700米,宽70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④纵三路(横一路—江滨路段)长约1800米,宽24米;⑤纵四路(横一路—江滨路段)长约2500米,宽30米。
2.4.         投资总额:①横一路:建安造价约7500万元;②横二路:建安造价约8000万元;③小港北路:建安造价约2800万元;④纵三路:建安造价约3600万元;⑤纵四路:建安造价约75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可研、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6.2. 招标内容: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及全路段路基、路面、给水和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及道路绿化工程等项目的设计。
2.7.         设计周期
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止。
2.7.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自设计单位接到甲方设计任务书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待征地拆迁(或初勘)完成后30日历天内,再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7.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30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2.7.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7.4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级专业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市政交通)。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咨询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5.投标人和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其中道路规划宽度≥30米且道路长度≥5000米。(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29日至20150102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0120日下午300(含201501203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0120日下午30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并签到。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     费用
            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62万元,上述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各阶段文件审查及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中标后固定总价包干。其中横一路:勘察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186万元;②横二路勘察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208万元;③小港北路勘察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81万元;④纵三路勘察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101万元;⑤纵四路勘察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186万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招商楼五楼;邮编:363000;
  话:0596-2131833 传真:0596-2131833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568567 传真:0596-2569567
联系人:小林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