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区郭坑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ZJOBZZ(2013)011号的龙文区郭坑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已由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文区郭坑大道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龙文区郭坑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北起南六号路,南至大众路,道路全长约2261米,道路等级为镇区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各10米。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含给、雨、污水支管预留)、道路绿化(含退线绿化)、道路照明、交通管理设施、公共管理设施等工程。
2.4. 投资估算:人民币11227.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38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含给、雨、污水支管预留)、道路绿化(含退线绿化)、道路照明、交通管理设施、公共管理设施等工程。
2.6.2. 内容: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7.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70日历天,(不含审查批复时间)。其中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方案设计) 2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
3.1.3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1.4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质证书;
3.1.5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咨询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3.2.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3.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包括勘察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6.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月 15日至2013 年7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地点1: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地点2: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年8月6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 8 月 7 日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购买招标文件证明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购买招标文件证明、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 3380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 ,上下浮动幅度为 -3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估算为68.56万元。
8.2.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100 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郭坑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电话: 13906959847 ;联系人: 翁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22828、2965573 传真: 0596—2965572 ;
联系人: 小黄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