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华侨饭店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华侨饭店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闽发改备[2020]E0100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华侨饭店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新华北路33号漳州华侨饭店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装修改造面积约为15000㎡,配备客房约169间(原141间+新增28间),餐厅餐位数约900个(原670个+新增230个),停车位约90个,总投资约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指标数据以合同数据为准)。包含建筑外立面改造、室内外装修、景观、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电气、消防等专业工程。含软装设计、家具、设备等内容。设计旨在对原酒店进行整体提升改造,装修改造后的华侨饭店拟由三星级提升至四星级标准。
2.4 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 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及缺陷保修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5.2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⑴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⑵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及完整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3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相应的审查;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或以上标准,并通过各阶段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资质:
⑴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⑵施工资质--具备不低于一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一级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分别由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本项目。
3.3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9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分。
3.10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只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单位可不适用)。
3.12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4.2 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CA、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单位须提供)和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即2020年2月20日8时00分)开始接受投标人递交。
8.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媒介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华北路33号
电话:0596-2072698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电话:0596-2926609
联系人:小朱、小张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6-2927973、0596-2053127
招 标 人:漳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