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学路(大学西路至北仓路)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2015】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博学路(大学西路至北仓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起大学西路、北至北仓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城市支路,设计长度958.50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约15647万元,本工程建安估算约345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给水、排水(含雨、污水)、电力、通信、绿化、交通、照明等市政配套工程;
2.4.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博学路(大学西路至北仓路)道路工程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路基、路面、给水、排水(含雨、污水)、电力、通信、绿化、交通、照明等的工程勘察及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为 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备注: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试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路桥或城市道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的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9月20号起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发出公告当天)为止至少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1KM以上(含1KM)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设计工作或合同额超过100万元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开始时间以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8 日至2015年 9 月 30 日或2015年 10 月 8 日至2015年 10 月 9 日,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楼 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肆仟 元整(¥ 14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于2015年10 月25日12 :00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博学路道路工程(设计))。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账 号: 7347110182600108826
开户行: 中信银行漳州分行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26 日 8 时 30 分。(招标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招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③、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9、费用
9.1设计费:按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下浮30%(设计服务费用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费用,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计费额暂定为3453万元,工程设计费暂定为 73.97万元,最终以财政预算审核价为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计算公式、相关系数均不变)。专业系数0.9,复杂系数1.0,附加系数1.0。
9.2勘察费:采用综合单价为每米进尺200元,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包括设备搬迁和钻孔回填等费用),待工程勘察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芗城区城乡建设局七楼,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035290 ;
联系人: 小曾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95-26号四楼401,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13128 传真:0596-2913128;
联系人: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