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FJZY施招2015-009号(招标编号)的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5】281号及漳台经【2015】2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可、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工业园,西起龙一路,东至城南路 ;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7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29-32米;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与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同步实施,主要建设龙池大道沿线的污水管道改建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道路、排水管、龙池渠提升改造及配套的交安工程、电力排管工程、绿化工程总投资约21190.41万元,建安费约16355.23 万元;污水管道改建工程总投资约 5608.72 万元,建安费约4307.4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龙一路-城南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的工程现场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综合分析)、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量及工程断面测量、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 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翻挖重建、排水管道改建、污水管道改建、龙池渠提升改造以及配套的交安工程、电力排管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的各专业工程。
2.6.工可勘察设计周期:
①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报批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
②工可阶段:自方案设计文件报批稿批准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综合分析)报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综合分析)文件;
③勘察阶段:地质勘探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
④初步设计阶段:自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综合分析)文件审批通过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方案设计、概算)。
⑤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⑥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设计周期含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综合分析)编制、初勘、详勘及测量工程,初勘、详勘地质勘探成果及测量成果的提供时间应能满足各设计阶级的需求。若有权部门要求对投标人递交的送审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或7个日历天内完成。
注:以上道路部分及污水部分成果应分别设计、分别出图;但时间上应同时进行设计并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审查。
2.7. 工可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的单位:①具备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专业)。
根据闽建筑[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且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以设计方为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道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17 日至2015年 9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小写:8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漳州角美支行
全 称: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 4234 6199 4068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14 日 8:30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提前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 费用
8.1. 工可咨询费、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 邮编:363000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96-61183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6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