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福建安华招字【2015】第027号(招标编号)的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角江路以南区域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台经【2015】7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角江路以南区域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角江路以南7km2 区域内,建设范围包含有如下19条道路:洪岱路(延伸段)、角美大道(延伸段)、南湖路、锦江大道(延伸段)、美四路(延伸段)、会展南路、南北大道、石美路、会展北路、阳光东路(延伸段)、美湖路、南门路(阳光西路延伸段)、兴才路、蒲新路(青阳路)、石美西路、石美东路、湖莲路、湖东路、美四支路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95372.3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49967.0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角江路以南区域市政配套工程的地形图测绘、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设勘察和概算文件)编制、专家论证、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勘察报告(详勘)、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5.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勘察、可研、设计的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公共交通、城市照明、绿化、电力、消防、综合管线等配套专业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公共交通、城市照明、绿化、电力、消防、综合管线等配套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6年4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或联合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专业甲级;②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资质甲级或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工程咨询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除风景园林专项设计资质外)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证书执业资格或具备路桥或道桥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占地不小于6km2(含6km2)或总投资金额不少于10亿(含10亿)的市政道路的片区市政配套工程;
3.5.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或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代理部,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 年10月14日 15:00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海龙池支行
开户账户:4312583702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599800元)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角江路以南区域市政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名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 时 00分前;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5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除外)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并递交收件人(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49967.01万元,估算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含可研)暂按2999.34万元,费率为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859243310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杨 电话: 0596-2961882 传真: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