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9/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工程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设计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77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设计

2.2建设地点:西起纵十路,东至象镇互通。

2.3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全长6.584公里,为城市主干道;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3亿元,建安结算价估算约7.5亿元(不含绿化工程)。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绿化工程设计配合服务(与绿化工程专项设计单位的衔接、配合)、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

2.5.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路灯、环卫、城市监控设施、灯箱广告线路、公交停靠站、市政管网(含雨、污、给水、电力、电信、有线等)及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的设计,不含绿化工程设计,燃气仅做管道预留。

2.6设计周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需要,分期分标段作业并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在设计期间,设计人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

2.7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止,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施工过程中派驻场设计代表、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91720159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取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1011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9080 3120 3001 0000 0089 52

开户行:龙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长福信用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21000分。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购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签到并提交投标文件。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证明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费用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小覃   联系电话:0596-62899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1单元2703

联系人:小孙   联系电话:0596-2057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