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投标)物流城路二期(圣王大道-孚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4/12/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物流城路二期(圣王大道-孚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物流城路二期(圣王大道-孚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物流城路二期(圣王大道-孚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西起圣王大道,东至孚美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016.9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5米及道路两侧按规划要求退让绿化用地。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约4524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29532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6.2. 内容:工程勘察及全路段路基、路面、给水和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及道路绿化工程等项目的设计。
2.7.         设计周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止。
2.7.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待初勘完成后30日历天内,再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7.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20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2.7.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7.4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8设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
3.1.1工程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资质甲级或市政专业(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3.1.2 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09年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其中道路长度≥3000且至少含一座单跨20及以上跨河桥梁。(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25日至20141229日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 1 19 15: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零壹佰元整(¥60100元)
注:①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5119 15:0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含测量等)为人民币300万元。以上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各阶段文件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固定总价包干,中标后不再调整。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6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规定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纳中标工程交易服务费。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      邮编:363005
电话:0596-2128075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26,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