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的编号为GCXZZ-14-007的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已由漳台经【2014】61号、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
2.2.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东山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安置房A区工程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山水大道以东、仁和西路以南,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22498m2,容积率<3.5,计容建筑面积<78743m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m。
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地下建筑;以及区内道路、绿化、广场、室外停车场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建设。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24477.08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各阶段地形图测量、工程勘察及勘察报告审查、方案设计及评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日照分析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 内容:包括各阶段地形图测量、工程勘察及勘察报告审查、方案设计及评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和日照分析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和后续服务等工作。勘察设计内容至少含红线范围内地上建筑物(住宅、商业建筑等)、地下室建筑物(含人防、地下停车位等)、基坑支护、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外强弱电、智能化、消防、景观绿化、室外道路、路灯、环保及燃气管道等配套项目。
2.7. 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周期含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①勘察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实施性方案设计15日历天(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初勘及工可编制时间),初步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25日历天(含详勘时间)。
②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地勘报告书、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其中,承接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应同时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和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应具备 1项类似项目设计(勘察)相应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勘察)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单项合同的建筑面积不少于五万平方米(50000㎡)的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特征以勘察、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批准书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数据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设计(勘察)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类似相应业绩可为不同一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范围中所有项目涉及的相应资质要求,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基坑支护设计及审查(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等,若中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各方)无相应资质,中标后需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编制并通过审查,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4月9日北京时间16:3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10日10时0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①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或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和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费用
8.1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按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以30元/㎡计取,结算面积按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总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总建筑面积包括计容建筑面积(住宅和商业建筑面积等)和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等),合同面积暂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计容建筑面积78743㎡计算。
8.2勘察费:以单价80元/米•进尺计取,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4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6265521,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1507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1,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 小朱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4169 6663 232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