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道324线漳州九龙岭段公路工程(简称“本项目”)属漳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审查通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受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本项目前期工作由漳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后续服务工作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勘察设计周期
2.1.1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于龙海市程溪镇深水坑水库附近的国道324线(对应国道桩号K657+600),起点桩号K0+000,路线往南面布设,至木棉山以隧道方式(长约2400米)穿至芙山新村附近、经浮山村西侧后向东南方向延伸,至K5+300处下穿厦深铁路,路线继续往东南方向布设,跨南溪后以隧道方式(长约950米)穿过烟简山继续延伸,终于漳浦县官浔镇山边村附近,顺接国道324线(终点桩号K11+400,对应国道桩号K668+800),里程11.400公里,均为新建。其中,龙海段(K0+000-K8+100)里程8.1公里,漳浦段(K8+100-K11+400)里程3.3公里。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9.75亿元人民币(其中建安造价7.12亿元人民币)。
2.1.2 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其它相关技术指标执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2.1.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含初勘)1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完成后18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详勘)。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施工招标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止。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与项目勘察设计实施时间同步。
2.2 招标范围:
2.2.1 勘察设计
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工作。自初步设计阶段起执行福建省安监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安监管二〔2013〕42号)要求,编制安全预评价专编。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S1合同段);本次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如下表。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及内容
合同
段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长度
(Km) |
备注 |
S1 |
1、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包括通风、消防、供电照明、监控及紧急救援等)、交叉、连接线、水保、环保、绿化、景观设计及其它工程(包括“三改”及顺接、取弃土场防护、标准化施工“三集中”建设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公路工程中的管理及服务设施、安全防护、标志标线、监控、通信、收费、供电照明等)相关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各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路段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等;
2、执行闽安监管二〖2013〗42号文,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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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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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
项目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等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工作,并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本项目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招标为一个合同段(SZ1合同段),主要内容与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及内容相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具备以下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1 资质要求
(1)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有效的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
自2011年3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10km以上有长隧道(隧道长度1000m以上(含1000m))的一级公路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纪要或批复日期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同时含项目勘察设计招标(S1合同段)和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招标(SZ1合同段)。每个投标人均参与S1和SZ1两个合同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并按先S1标后SZ1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即:S1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SZ1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S1标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为SZ1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S1标的综合评分第4名为SZ1标的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投标人若不愿意参与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招标(SZ1合同段)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特别申明,并不参与SZ1标的报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负责人姓名,以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的理由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2015年度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信用考核评为A、AA等级的,其业绩不做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相应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类似条件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经验、人员和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的资格,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4日 08:30 时至2016年5月10日 17:00 时(5天,节假日休息),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等[注:参加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的投标人,除持以上材料外,还需持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标书人本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另装信封)。
4.2 每套勘察设计(含勘察监理及设计审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要)。一律用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5月30日 08: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00 时至 8: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缴纳交易服务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公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5月26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7.4 投标人汇款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漳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分行
账号:1360010104003365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市水仙大街交通服务指挥中心十楼
邮政编码: 353000
联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596-2123675
传 真: 0596-21236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
联 系 人: 小吴
联系电话: 0596-2965573、18060262161
传 真: 0596-2965572
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016 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