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FJXCJZZ(2013)GC016的漳州市奥体中心周边道路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奥体中心周边道路;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规划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奥体中心周边道路包括:一是规划南江滨路(路线长707.527m),为城市综合Ⅱ级主干道;二是规划南江滨二路(路线长491.155m),为城市综合Ⅱ级次干道;三是规划经二十二路(路线长439.607m)及西侧临时渠道工程,为城市综合Ⅱ级次干道;四是九龙大桥南引桥东西两侧辅道,路线共长816.506 m。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3526.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176.44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及详勘)、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 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照明(含路灯节能)、绿化景观、环卫、城市监控设施、灯箱广告线路、公共电话亭、公交停靠站、及市政管网(含雨、污、给水、电力、电信、有线、燃气等)等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2.7. 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初设文件和概算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人应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其中含有道路、桥梁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专业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上述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 根据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2010年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道路规划红线宽度≥50米且道路长度≥500米的城市Ⅱ级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3年8月6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3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7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费收费金额为人民币210万元。
8.2. 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费每米进尺综合单价收费金额人民币80元。
8.3. 勘察、设计费用包含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圆山新城指挥部 邮编:363118 ;
电话:0596-6289989;传真:0596-6289991;
联系人:小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楼(市委党校旁),邮编:363000;
电话:0596-6157866 传真:0596-6336033;
联系人:小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