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与堤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8/6/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与堤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6010601100063001招标编号)的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与堤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龙发改[2018]64号、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与堤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龙海市浮宫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起点距南溪大桥右岸桥头100米,与锦江大道(三期)C段终点衔接,终于漳州港疏港大道。

1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的项目总长为4.27千米,宽度16.5-28米,主要建设内容有绿化区填土,道路排水沟、排涝沟、绿化景观等;本次招标建安费约为12527万元;

2)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D段堤路工程的项目总长为4.27千米,采用堤路结合方式建设,道路宽度为54米,海堤宽度为6米,为城市主干道(兼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60km/h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绿化工程本次招标建安费约为3458万元

2.4.    投资总额:本次招标建安费约为159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与堤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各阶段的工程测量(如有)、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等。

2.5.2. 内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如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含设计变更)和服务(含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其中道路绿化工程仅做设计工作,无须勘察。

2.6.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周期含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2.6.1勘察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阶段(含初勘):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初勘、方案设计)和概算文件送审稿,评审通过后7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修改文本。

2)施工图设计阶段(含详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详勘)送审稿;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复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用于施工招标的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应技术规范。

3)地质勘探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

2.6.2后续服务阶段:设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②岩土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仅允许具有设计资质(应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资质要求)和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具备设计资质(应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各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且具备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627日至20180701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5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在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0717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2.1方式一:现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须标明本项目项目名称,可简称)
    6.2.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2.1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2.2.2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
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2.3
方式三:银行保函: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或牵头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元整(¥:60000元)

6.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07180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核验身份、签到截止时间和地点:北京时间2018071808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3截止至开标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本项目建安费约为 15900

8.1.  本项目设计费暂按327万元计,投标人以固定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不变。最终以工程经财政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暂估价)×中标费率2.06%计取。

8.2.  本项目勘察(陆上孔、水上孔)综合单价为每米进尺200元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待勘察任务完成后,工作量按实结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jsj.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4

电话:0596-6526071

联系人: 陈小姐 。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4A1

电话:0596-2669692

联系人: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行

帐户名称: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号:35001667107050002218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公园西路82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100063001001]龙海市锦江大道(三期)D段配套工程与堤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