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漳州台商投资区滨江
快速公路污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GCXZZ-14-008的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漳州台商投资区滨江快速公路污水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漳州台商投资区滨江快速公路污水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漳州台商投资区滨江快速公路污水管道工程,是角美污水处理厂进水的配套工程。主要为:新建d600mm~d1400mm污水管道约4.02km(含顶管段落2.03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规模:9万吨/日)及DN1200泵站出水压力管约0.8km;
2.4.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9088.54万元;
2.5. 招标类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勘察;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地形图测绘、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 内容:国道319线漳州段改线一期工程(厦漳同城大道先导段)漳州台商投资区滨江快速公路污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主要为:新建d600mm~d1400mm污水管道约4.02km(含顶管段落2.03k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规模:9万吨/日)及DN1200泵站出水压力管约0.8km。
2.7. 建设周期: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
2.8. 勘察设计周期: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进场勘察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审查通过后3日历天内提交审查通过的地质勘察报告书;招标人通知开始设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报批稿;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应为城市道路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全长3km或以上的污水工程设计;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5月4日15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①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或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和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7.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费用
8.1. 本项目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设计费的最高限价为经招标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价的2%计取。
8.2.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五楼,邮编:363100;
电话:0596-6265559 ,传真:0596-6669822;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芗城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1618、2031628转04,传真:0596-2031618、2031628转05;
联系人:小柳。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41696663232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