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1/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业务用房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9]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金峰中路西侧、规划广达路北侧。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6724.72平方米,按派出所二类建设标准执行,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4663.2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945.25万元。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人民币3000万元。

2.4建设工期:

项目总工期为45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程设计时间要求:

1)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

2)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书报批稿(含概算、CAD电子版);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4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根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出版的正式图(含电子版);

4)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②工程施工时间要求:工程施工起始时间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37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

2.5.1 质量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漳州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业务用房的勘察(可分包)、设计、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6.1勘察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并提供相关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勘察工作可由中标人另行分包,但分包需经招标人同意。

2.6.2设计范围:漳州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业务用房红线范围内的前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含设计变更)和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3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漳州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业务用房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设备、电气及照明、消防、弱电、通风、室外配套设施等工程。最终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为准。

2.6.4中标方负责以发包人名义办理规划、消防、人防及其它与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等相关事宜;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煤气、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分的。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设计方派出。

3.4.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派出。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7业绩要求: 不要求    

3.8 其它要求:①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④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本招标文件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事项不再适用本项目不接受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⑤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17日至2020年01 月21日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2 月 07 日北京时间 12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使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2 10 日北京时间8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间:2020 02  10 日北京时间8 30(提前半小时接收备用光盘);

    7.4.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或保证保险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准时到场并递交以上开标所需资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其电子投标文件给予退回。

7.6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 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则无需提供。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66号

电话:15960693168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1047号2号楼2楼

电话:0596-2911501    联系人:小杨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18号楼

联系电话:0596-2931236、0596-2036633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800321001001]漳州市公安局芝山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施工总承包.ZZZF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