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信息时间: 2014/4/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  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水仙大街以北、规划新浦东路以南、龙祥中路以西公共卫生用地范围内的东北角;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979.14㎡,实际用地面积8889.46㎡,拟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医科所)业务综合楼一座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3312㎡,其中地上17912㎡,地下5400㎡;
2.4.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3338.74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漳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需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2.6.2. 内容: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含人防地下室)、室外工程(含区内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和其他配套设施)的建筑、二次装修、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电气、节能、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安防、环保、景观绿化、配套夜景工程、综合通信、场地内道路、室外配套、围墙、基坑支护等专业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含冷链库、门诊科室、实验室、化验室等所有特殊科室的专业设计)。
3.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
3.1. 勘察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该周期含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两阶段);
3.2. ①勘察设计阶段: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结果,初步结果提交后7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稿);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送审稿),经联合审查后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报批稿);
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桩基施工图(送审稿);
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后6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应含所有专业,经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稿)含电子文档;
备注:上述勘察设计单位报送审查的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送审稿应达到审查机构及相关部门的送审要求。
②后续服务阶段:从中标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止,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结算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
3.3.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甲级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
备注: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宜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筑[2011]7号文规定提交有效的备案证明或合作协议;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联合体应由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签署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4.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17日至2014年421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5  8 17:00时(含2014年 5  8 日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零壹佰元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5  9 8: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8.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费用
9.1.设计费按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乘以95元∕平方米计算 ,合人民币2302140元(包括方案竞赛费用61.75万元,在设计费拨付时直接扣除,本次招标设计费即1684640元)。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除甩项外,今后不再调整合同价款
9.2.勘察服务费以单价95元/米·进尺计取,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中标后除甩项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路胜利大厦八幢三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50651                联系人:韩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36丹霞大厦11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09798       传真:0596-2529798;
联系人:小袁。
1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帐    号:41696663232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