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漳州漳龙物流园区一期工程项目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4】E01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漳龙物流园区一期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华路漳龙高速引线交汇处西北角处;
2.3. 工程建设规模:一期项目占地面积329791平方米(约494.69亩),主要建设城市与城市群配送区、生产制造业物流区、冷链物流区、办公及生活服务区。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90326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9569万元;设备投资6200万元;其他投资14557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其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分阶段实施)。
2.6.2. 内容:岩土工程勘察、总平面图设计、建筑工程、建筑安装、装修工程、园区室外景观道路配套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深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景观工程等专业工程。
2.7. 设计周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初设文件和概算审查通过后50天内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首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逾期每天按人民币20000元支付违约金。
2.8.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4年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备注:①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宜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提交有效的备案证明或合作协议;勘察单位和与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以下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必须同时具有为一组):①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幢面积为15000平方米及以上冷冻仓库项目或单幢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房建项目或单幢项目面积为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 ;②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担任过的单幢面积为15000平方米及以上冷冻仓库项目或单幢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房建项目或单幢项目面积为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并该项目经施工图审查合格;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6. 本招标项目允许具备上述要求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联合体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备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组成,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范围,以及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等相关条款。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以各自的名义参加其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红线图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纸质材料,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5月 29 日17:00时前(含);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万壹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备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漳龙物流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漳华路漳龙高速引线交汇处西北角处,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568771 传真: 0596-2568771 ;
联系人: 郑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南昌路香格里拉12幢1103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6153586 传真: 0596-2922153 ;
联系人: 小游 。
11.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4169 6663 232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 2010 0100 1837 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