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仓路(九龙大道至龙昌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仓路(九龙大道至龙昌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4】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仓路(九龙大道至龙昌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北仓路(九龙大道至龙昌路)为城市次干路,西起九龙大道,东至龙昌路,路线全长约1913.6米。
2.3.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4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8221.41万元。
2.4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北仓路(九龙大道至龙昌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北仓路(九龙大道至龙昌路)为城市次干路,西起九龙大道,东至龙昌路,路线全长约1913.6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城市道路红线两侧退让绿化带各15米,建筑红线总宽度60米,设计行车速度40Km/h。工程建设总投资估算2446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21.4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给水和排水、道路照明、电力、弱电、管线综合、道路绿化景观工程等。
2.5.2.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技术设计(如有)、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如招标人需要,还需提供技术规范编制、专题报告、相关科研等服务工作。
2.6. 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止。
2.6.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历天内提交经修改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 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待征地拆迁完成后30日历天内,再提交详细勘察报告;
2.6.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20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6.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日历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6.4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7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勘察和设计相关资质:(1)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交);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根据闽建【2013】6号文,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两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市政行业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勘察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说明:①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盖投标双方的电子章,具体操作上可具体咨询交易中心。中心电话0596-2032597
②土工实验室合作协议签订年限至少为两年,且签约年限至少截止到2015年6月为止的方可有效。与省内勘察单位的土工实验室签订土工实验室合作协议但并未使用省内勘察单位的勘察资质进行投标的,不属于联合体投标,按独立投标人论处。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路桥专业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5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09年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II级次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其中道路规划宽度≥30米且道路长度≥1500米,且至少含一座单跨20米及以上跨河桥梁。(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业绩)。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3.7其它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的有关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月5日至2015年2月9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请自行登入电子招标系统下载新的方案设计文件电子格式,并以新的方案设计文件电子格式中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如有疑问的请致咨询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6-2888755,联系人:小陈。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41000.00)。
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单项工程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在2015年3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8:30时之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15年3月3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8.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2.1.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8.2.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2.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勘察设计费的组成部分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50% 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8.3.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规定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纳中标工程交易服务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三楼
电话: 0596-2128075 传真: 0596-2128073
联系人: 邱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6-2888755 传真:0596-2898878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嘉明大厦30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