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光路(含南昌路中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光路(含南昌路中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9]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路(含南昌路中段)。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改造道路主要包括元光路(江滨路至南坑路)、南昌路(新华路至元光路),各道路规模及改造内容如下:元光路(江滨路至南坑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3m,设计速度为5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横断面拟采用机动车双向六车道,路线全长3.35公里。南昌路中段(新华路至元光路)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0m,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横断面采用机动双向四车道,路线长度约0.565公里。改造内容:路面改造、市政管线改造、交通设施完善、街景整治、景观绿化、路灯更换及项目周边增加的子项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安费用为25199.8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300000.00。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评定要求,获得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不低于贰(含贰)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不低于贰(含贰)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 U 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递交。(4)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9日 00:00:00至2019年9月2日 24: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9月19日 12: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担保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景会路下洲城投办公楼3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66328,传真:/
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2695352771@qq.com
电话:0596-2682527,传真:0596-2682527
联系人: 小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芗城区上街片仔癀综合大楼7-8层
联系电话:0596-2922241、0596-205008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4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