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府路北段和腾飞路西段拆迁安置用地
地块二(金湖小区)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监招【2017】第0596050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府路北段和腾飞路西段拆迁安置用地地块二(金湖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学府路北段和腾飞路西段拆迁安置用地地块二(金湖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西洋坪路与规划北仓路交叉口东北角;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4900.5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20000.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7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9970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及人防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1793.2万元,其中建安费17718.5071万元(含暂列金840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工程(含弱电工程、室外景观工程及监控工程等本项目所有配套工程)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归档完成、结算审核(及必要的审计)完成、保修期满止(保修期限五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2.7设计单位: /;
2.8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为依据下浮40%,本项目的监理费如下:本项目按16878.5071万元计算,高程系数为1.0,复杂程度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监理费为203.30万元,投标人应按上述总价填报监理取费,否则按废标处理,固定总价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省外监理企业应按闽建建[2015]12号及《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的要求提供入闽备案证明。
3.4投标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无 。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建筑工程,职称为中级及以上;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4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8 月 23 日 上午12:00 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网银)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账号,(网银)银行转账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全 称:兴业银行漳州商业城支行
账号:161060100100222245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7年 8 月 24 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签到并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递交一份备用投标文件电子件(开标后不退还),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函内容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已考虑此项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浦中路,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878800 传真: 0596-2878800;
联系人: 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 0596-2931058 ;
联系人: 小陈 。
11.监督单位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 2022627
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6- 293436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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