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漳芗发改审【2015】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招 标 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1.2 项目名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茶铺溪河道整治清淤工程施工监理。
1.3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1914.57万元,建安工程费用1206.38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施工中标价为3962546.09元;第二标段以实际中标价为计费基数;
1.4招标范围:本项目综合整治河道5148米,含靖城支流2585M、田寮溪1467M、塔尾连接段583M、新开河道513M;加固及新建防洪堤共2521M,含靖城支流912M、塔尾连接段604M、新开河道1005M.新建排涝箱涵1座,排涝涵管6个等。
1.5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满止。
1.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对投标人的相关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并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4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且是本单位人员
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
本项目监理费按工程施工中标价的1.8% 计取。
5. 保证金的提交
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1月 5日的12:00时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账 号: 13611901040000135
开户银行: 漳州农行天宝分理处
备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8时 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138592828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九龙官邸D座5016室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2893818(含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