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Ⅱ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Ⅱ标段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5】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漳州市中心区东侧的龙文区,道路西起龙江北路(已建),东至毅达新城(东屿村道),沿途与石仓北路相交。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63968.2万元,其中Ⅱ标段的建安费约为¥11000万元;道路全长924.101米,总宽60米(含两侧退让绿地),本项目有一处箱涵2×3.8米,长500米,且在K1+586处设一座4×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桥跨九十九湾河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属于城市次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扬尘防治、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1000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29%,计费额以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准,监理服务费暂按人民币¥141.65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及以上或不低于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及以上或不低于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2)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开标现场签到。 (4)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8日 08:3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2019年1月2日 12: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五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28189,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668258 18006064388,传真:0596-2667678
联系人: 小林、小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联系电话:0596-21281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