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项目A1标段、A3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项目A1标段、A3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150号文、漳发改审[2018]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西起九湖镇邹塘村、东至顔厝镇长边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项目道路总长6.584km. 全线按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道路红线宽度70m(含绿化带),设计标准为主车道60km/h.双向八车道、辅道30km/h、 双向四车道。项目主要建设道路,桥涵、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道路照明、监控、交通、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其中A1标段桩号:K12+360~K14+120路线全长1.760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辅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70m。主要构造物有中桥1座总长84m,小桥1座总长25.04m,涵洞5道,人行天桥2座。综合管廊设计长度1.838Km,相交道路管廊长0.144Km;A3本标段桩号:K16+450~K18+892.96路线全长2.443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辅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70m。主要构造物有中桥2座总长178.08m,涵洞4道,人行天桥2座。综合管廊设计长度0.768Km,相交道路管廊长0.153K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项目A1标段、A3标段施工监理主要包含道路,桥涵、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道路照明、监控、交通、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概算251580.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9204.44万元(A1标段、A3标段工程费用约100000万元,待财政预算审核后确定)。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根据《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3号)并结合市场询价,本项目监理费费率为1%,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实际监理服务收费以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结算审核总价×监理收费费率1% 计算得出。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收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延长,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费率中,不再另行计取。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报价暂按: 100000万元*1%≈1000万元填报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监理费报价中)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达到市级“优质工程”及以上标准(即工程获得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及不低于乙级公路工程(同时具备)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路桥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具备不低于甲级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具备不低于甲级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无需签到[根据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工程项目开标程序取消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的通知》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8日08:00:00至2019年8月12日17: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8月29日 16:00:00 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银行转账、电汇方式;2、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26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23018,传真:0596-2123018
联系人:邱先生、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ruicheng-018@163.com
电话:0596-2568567,传真:0596-2568567
联系人: 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zzztb/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政府芝山大院、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大楼
联系电话:0596-2053127、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4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