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港尾镇太武路、鸿江路东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港尾镇太武路、鸿江路东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4)2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海市港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港尾镇太武路与鸿江路东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300万元。
2.3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包含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止。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2 具备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福建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6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祥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非漳州市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0月20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选取法。
监理费率为 1.5 %,监理费包干按建安工程结算价乘以中标监理费率。监理费用按固定价格包干,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年11月7日15:00前汇达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以潜在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网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所提供的帐户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零伍拾元整。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7日15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等媒介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 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港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小潘;
电话:189596128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小陈 ;
联系电话: 0596-2159771 传真: 0596-2159771;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座2506室;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