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9/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海西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是漳州至广东梅州高速公路福建境内段。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海西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6]48号)批准建设。经漳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漳州交通集团作为项目投资方,依法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受漳州交通集团委托,漳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施工监理服务等标段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投资人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西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第二次)服务J1标和J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里程97.35公里(其中与沈海复线共线19.33公里),新建里程78.02公里。路线起点于云霄县东厦镇浯田,设浯田枢纽互通与沈海高速公路相连,终点于平和县九峰镇赤石附近,接广东境内段至梅州的高速公路。云平高速沿线经过云霄县东厦镇、火田镇、下河乡、马铺乡和平和县安厚镇、坂仔镇、崎岭乡、九峰镇、长乐乡。全线共设9处互通、3个服务区。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起点至沈海复线段地势较为平坦,采用100Km/h设计速度,路基宽度26.0米;沈海复线至终点段为山岭重丘区,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2 个,为 J1J2 ,本次对 J1J2合同段分别进行招标。

本项目准备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36个月(其中:路基工程计划施工工期共 24个月;路面和交通安全设施及景观绿化、房建工程计划工期共 12个月<不含路面备料期>),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每个监理合同段设置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每个总监办下设若干个监理组。

海西网漳州云霄至平和(闽粤界)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第二次)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所辖施工合同段

监理工作内容

备注

J1

K0+000

YK36+883

36.897

路基土建A1A2A3A4合同段和路面(含交安设施、绿化和房建等)B1合同段

所辖施工合同段的路基土建工程(含路基、桥梁、隧道等)、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房建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J2

K56+226

YK97+345

41.121

路基土建A5A6A7A8A9合同段和路面(含交安设施、绿化和房建等)B2合同段

所辖施工合同段的路基土建工程(含路基、桥梁、隧道等)、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房建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发包人划分的标段和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1个或2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投标人只需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2.5 截止开标日为止,已明确的具有管辖关系的本项目施工和试验检测服务标段的中标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同一法人或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的,不得对相应监理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2.6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7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总监的姓名、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监理单位,其业绩不做公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 10 08 日至2016 10 12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资料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32 投标人每参与一个标段投标需一次报名和付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相关图纸和参考资料(如若需要)售价1500元(项目全线)。一律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等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以获取对投标有帮助的相关资料。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11 02 8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00 时至 8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交通服务指挥中心十楼

邮政编码:363005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62123675

传真:0596212367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 1105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 话:0596-2161638

传真:0596-263171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注:招标公告的内容以专用本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