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文区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蓝田开发区郭坑园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32830.9平方米(约49.25亩),项目拟按三类粮库标准建设,总仓容2万吨(按小麦计),堆粮线6米及以上;建设辅助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以及配套建设其它公用设施工程、购置安装粮仓配套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监理单位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合格、结算后且保修期满并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收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服务收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或以上,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粮油仓库工程验收及规程》(LS/T8008-2010)等有关规范、规程要求;
2.6.设计单位:河南工大设计研究院;
2.7.监理服务收费: 监理服务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标准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以3300万元为计费基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金额为:伍拾贰万捌仟贰佰圆整(¥:50.28万元),其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监理部管理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而被限制从业;拟派出的项目部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应符合闽建建[2013]35号文件和闽建建[2014]25号文规定。
3.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不加密的.nZZ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 年11月24日17:00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 5069 9001 0000 0008 9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龙文区粮食储备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8:30时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8: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
联系人:姚先生、郑先生 电话:13709368916 、135995981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联系人:小陈 电话: 0596-2961882 传真:0596-296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