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峰北路(北环城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S漳招字【2016】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峰北路(北环城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5]28号、漳芗发改审[20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道路全长2.7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其中机动车道宽度1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其中更换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块8800平方米、填缝及铺设防水卷材5000米、路面加罩10cm改性沥青混凝土5130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侧边路缘石2846米;增设道路中央隔离栏约2750米、雨水和污水检查井改造提升190座、雨水箅改造200座、雨水管道铺设180米。项目总投资估算2502.6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峰北路(北环城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保修期限为贰年。施工工期5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2.7.监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结算总价×中标费率2.11%。本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赶工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差旅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若该工程的建设工期延长或分项实施,委托人均不给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前,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9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3月25日12: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峰支行
账 号:1610 6010 1400 0013 56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开标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盖章)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6-2596283
地 址:漳州市胜利西路869号(金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联系人:小殷
联系电话:0596-2631717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