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九十九湾龙文区政府段清淤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F]07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十九湾龙文区政府段清淤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已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05号文核准实施,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清淤工程全长425米,整治范围为九十九湾支流龙文政府大楼东侧港道,北临新浦东路,南临水仙大街。项目清淤内容:挖除港道内淤泥、生活垃圾、清除港道及两岸护坡杂草等杂物。项目景观工程230米,由新浦东路至华美达广场。项目景观内容:拆除沿线部分房屋,建设一条滨水漫步道,驳岸边线处理整治,凉亭、座椅、垃圾桶等配套设施,绿化灌溉系统,景观照明系统。项目总投资概算592.5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费率发包价为2.4%,计费额暂按施工标中标价的建安费用计取。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满止(保修期为1年)。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监理部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建【2014】85号文规定。
3.3、本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总监工程师证原件且核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监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监理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给予退还。
3.4、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需依法在其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取得《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且有固定办公场所。
3.5、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它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15时 00 分。
6.2递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15时 00 分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注: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如因字数太多无法填写,可用简写,但要能便于从字面上分辨出汇出保证金是用于本投标项目),否则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1、监理人不能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除疾病、伤亡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如因疾病、伤亡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监理人需向委托人提出更换人员的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后,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并经主管部门备案,且须按闽建建[2014]85号文规定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东侧龙文城建中心
联系人:游女士、小许
办公电话:0596-2128355
传真:0596-2128357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1502
联系人:小杨 电话: 0596-215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