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三湘江甘棠支流惠民花园段河道拓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区三湘江甘棠支流惠民花园段河道拓通工程施工监理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西路北侧,惠民花园东侧。
2.2建设规模:(1)道路部分:惠民花园东侧规划支路南起大学西路,其中:1、大学西路至金岭路段规划支路(西半幅)全长350.246m,红线宽8m;2、金岭路至广达路规划支路(全幅)全长739.911m,红线宽16m; 3、建设两座规划跨渠桥梁分别为规划支路K0+230.134小桥和惠民一期、二期连接通道小桥。(2)渠道部分: 项目建设长度为940.331m,其中拟建的三湘江甘棠支流明渠南起金岭路,北至广达路,长度741.45m,金岭路至北仓路段渠道宽度为15m,东侧渠道边绿地宽度为8m,西侧渠道边绿地宽度为4m,北仓路至广达路段渠道宽度为10.7m,两侧渠道边绿地宽度均为8m;拟建的三湘江甘棠支流支渠贯穿惠民花园一、三期之间,长度198.88m;渠道宽度为13m,两侧渠道边绿地宽度均为6m 。建安费估算为2286.38万元。
2.3监理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下所有项目[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线交叉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地道工程、水利工程、景观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配套设施等(照明工程、监控工程除外)]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
2.4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6本招标工程监理费费率为1.87%,监理费按建安工程中标价×监理费费率计算,总价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均不予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已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在福建省水利信息网信用信息登记公示名单内)。
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应由具备水利工程监理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承担其相应工作的资质条件。联合体任一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二个或以上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审批并颁发《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市政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若同时具有上述两者证书,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和市政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个人,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类似项目监理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三年监理过一项竣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的监理业绩。
3.4.2投标人近三年监理过一项竣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的监理业绩。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绩要求
3.5.1拟担任本项目的市政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监理过一项竣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的监理业绩。(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同类、同等业绩中担任总监。)
3.5.2拟担任本项目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监理过一项竣工验收合格的总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的监理业绩。(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同类、同等业绩中担任总监。)
3.6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对其真实情况负责,招标人保持事后核查的权利,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招标人将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权;已签订合同的将按中标人单方违约进行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5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12:00时(含2015年10月09 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账号: 350016624330500124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营业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胜利大厦三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50651 传真:0596-2050651
联系人:小韩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306-2307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12597 传真:0596-2112597
联系人:小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