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7漳招(0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区直机关幼儿园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以漳蓝管经[201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蓝桥路以东,蓝岭路以西,梧桥中路以北。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2平方米(6亩)。主要建设幼儿园综合楼1幢,总建筑面积5572.3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850万元。
2.3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包含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后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2 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监理部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建【2013】35号文、闽建建[2014]25号规定。
3.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4月29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选取法。
监理费率为2.44%,监理服务费以本工程经审计审核后工程结算总价×中标监理费率计取,包干。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05月 18日12: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帐号: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账 号:9080216010010000011157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7年 05月19日08: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5月19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和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到场签到,并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招标人将拒绝其签到。(如因总监证书用于驻漳登记留存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漳州建筑协会出具的《外地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人员证件留存单》原件替代)。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等媒介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 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 址: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招商楼5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21283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座2506室;
联系人: 小陈 ;联系电话(传真): 0596-215977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龙文区教育局;
监督部门电话:0596-2106009(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