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园区道路工程、龙海市浮宫镇河湖水系连通(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XCJZZ(2016)GC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园区道路工程、龙海市浮宫镇河湖水系连通(一期)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6]249文、龙发改[2016]2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浮宫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2.2.1龙海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园区道路工程,项目总投资31101.29万元,基中建安费23225.86万元。
①浮南大道(一期):西起于已建疏港公路,北侧紧邻霞圳村,终点与规划支路相接。道路全长1500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
②工业东路(兴发路):南起于已建圳兴路,终点与浮南大道相接。道路全长430.06米,路基宽度为18米,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
③工业中路(顺发路):东起于现状工业中路,终点与疏港公路相接。道路全长762.1米,起点至桩号K0+256路基宽度为18米,桩号K0+256至终点路基宽度为9.5米,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
④新兴路:南起于现状省道208线,终点与圳兴路相接。道路全长1301.653米,路基宽度桩号K0+000-K0+920为18米、桩号K0+920至终点12米、10米,共三种断面形式,等级为城市支路,18米宽路基为双向四车道,其余断面为双向两车道。
⑤兴安路:南起于已建圳兴路,终点与浮南大道相接。道路全长541.747米,路基宽度为12米,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
⑥圳发路:西起疏港公路,终点接工业东路,道路全长924.352米,路基宽度为9.5米,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理、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2.2龙海市浮宫镇河湖水系连通(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8713万元,其中帽内河2975万元,霞圳河3121万元,工业路排洪渠2617万元。
①帽内河起点位于浮宫镇帽内水库排洪末端,沿规划浮南大道与石壁山西路,流入霞兴滞洪区。河道全长1231.19m,设计河宽40m,新建复合式护岸2453.07m。
②霞圳河起点从石壁山西路北端接帽内河,沿规划浮南大道至疏港路5#桥涵处。河道全长1591.32m,设计河宽20m,其中新建复合式护岸2839.12m,重力式护岸363.66m 。
③工业路排洪渠起点从规划工业东路北端接霞圳河,沿规划工业东路及工业中路直疏港公路桥涵止。河道全长1811.36m,设计渠道宽6m,其中新建护岸2959.7m,旧堤加高644.17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龙海经济开发区创业园园区道路工程、龙海市浮宫镇河湖水系连通(一期)工程的施工监理,包含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统一报价,招标人监理服务费的发包费率为1.27%,计费基数按本招标项目施工标的建安工程中标价计取,即监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施工标的建安工程中标价×1.27%。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除甩项相应调减合同价款外,其他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无论工期延长、分期施工、工程量增加的情况,监理费用和固定费率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两项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3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近5年内监理完成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城市主干道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上述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批准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应为投标人本公司的在职职工。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如需图纸,请自行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龙海市农联社浮宫信用社;
账户名称: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908031901001000003529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9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 08 时 30 分;
9.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海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浮宫镇
电话:0596-6070698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元光南路与江滨路交汇处万豪国际2栋402
电话:0596-2667020
联系人:小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