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三湘江引水管道(一期)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三湘江引水管道(一期)工程经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75号文核准,招标人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招标编号:诚实监招漳字[2015]001)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漳州市三湘江引水管道(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1.2建设地点:于本项目位于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惠民路、胜利西路等西部片区;
1.3建设规模:主要铺设管道总长7470米,管道为DN1600-DN800;
1.4投资总额:约4167.11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建安工程费约2400万元人民币;
1.5监理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含前期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1.6监理服务期限: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归档完成后(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费中)。
1.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1.8资金来源:业主筹措
1.9合同方式:固定总价风险包干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目前无在其他在监工程;监理部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建[2013]35号文及闽建建[2014]25号文规定。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2.5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附表二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本项目属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2.6监理人员的人数配备应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有关要求,但其中须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见证员(或试验员)至少1名(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监理员至少1名,监理员至少1名,以上人员及其它配备人员均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电子扫描件。以上为招标时最低要求,实际监理时监理部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建[2013]35号文及闽建建[2014]25号文规定。
2.7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2.8本项目采用资料后审,其它资格审查合格材料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6日至2015年6月10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D209室)。
3.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若需图纸,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3.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的监理费为50.96万元。本工程的监理费下浮值为20%,监理费暂按建安费为2400万元为基数计取,实际支付的监理费以财政结算审核建安费为计费基数,即实际支付的监理费=中标价×(以财政结算审核建安费/2400万元)×(1-下浮值)。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2:00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10100元整;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 号:161020100100046270
全 称: 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1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前;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污水提升泵站综合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96-6098875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D207-D209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张先生 蔡小姐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