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南星小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12/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南星小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S漳招字【2015】02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南星小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5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芗城区南大道与漳码路交叉口东北角;
    2.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49821.24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59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0813.15平方米(地上125660.85平方米,地下25152.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8幢28层安置房,配套商业、公建、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本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含征地拆迁费用)5754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1420.4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归档完成、保修期满止(保修期限五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福建省漳州市建筑设计院
    2.7监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实际支付监理服务收费以结算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计费基数即:实际支付的监理费=(结算审核后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费用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等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436.99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率为1.0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人民防空工程监理
企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级监理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级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等级为一级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工程)。    
3.6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8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
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9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11日至20151215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柒仟元整(¥87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123116:00(北京时间)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延北支行
   帐号:908021002001000038857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6年01月04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开标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0%计取,本工程的工程交易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均由中标人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曾先生 
 办公电话:0596-2662090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九龙大道270号内双菱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联   系   人:小许
     办 公 电  话:0596-2631717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