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朝盛路(龙港路至龙滨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朝盛路(龙港路至龙滨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2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土地收让金收入、项目收益和地方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773.857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主车道为双向6车道。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市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雪亮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朝盛路(龙港路至龙滨路)道路工程,监理范围和内容为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38342168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 1.75 %,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固定费率1.75%。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67.14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⑥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 00:00:00至2023年3月25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3月25日 16:00:0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电子保函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970306,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403、4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hsgl@163.com
电话:17759668782,传真:/
联系人: 小林、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